会上,案件承办人介绍了基本案情,就案件法律适用情况、各行政机关职责及法律依据进行了说明。
各街道办事处、忻府区应急管理局、忻府区消防救援大队代表针对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现状阐明了各自履职情况,并对治理措施和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发表了各自意见。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为在老旧小区设置统一充电场所能够有效解决电动自行车入户及“飞线充电”的问题,并表示将在忻府区两会召开时就该问题作为重点提出议案。
相关职能部门表示将加强监督管理,杜绝“飞线充电”、电动车入户情况的发生,并积极组织各物业及居委会推进设置统一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治标治本”彻底解决住宅小区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