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人民检察院
认真学习贯彻张钰祥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
2月7日,忻府区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张钰祥书记关于杨司检察长在十三届人代会所作工作报告的重要批示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组书记桑凡林主持会议并讲话,要求全院认真学习贯彻张钰祥书记关于侦查活动监督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拓宽监督领域、丰富监督方式、增强监督实效,努力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
一要扎实巩固成果,全面加强侦查监督。以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为目标,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强化监督实效。一是继续大力推广应用侦查监督平台和驻公安机关检察室,巩固成果,继续完善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衔接机制,强化常态监督。二是认真做好跟踪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跟踪监督机制。对于每一起立案监督案件,实行全程跟踪监督。在监督中实行“谁主办、谁监督、谁跟踪”的措施,确保监督案件质量。三是讲究监督方法,增强监督实效。对一般的违法行为口头提出纠正,对侦查活动中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书面提出纠正,并报纠正结果。进一步促使公安机关对监督意见由被动接受向主动整改的转变,提高侦查监督的刚性和品质。
二要创新监督方式,着力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一是积极与法院沟通协调,2018年在法院设立民事行政监督检察室,延伸民行监督触角,由事后监督转向全方位监督转变,创新监督方式。二是加强与区法院沟通、交流,不断细化民行工作流程、完善协作机制,力争把检察室打造成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平台。三是准确把握“各司其职、依法监督、相互配合、化解矛盾”的原则,做到“到位不越位、参与不干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与人民法院互相配合,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和司法公信。